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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品包装及配方升级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4/9/29 16:14:18
尊敬的倍优倍爱经销商:

      鉴于国家相关部门对于婴幼儿配方粉的规定,倍优倍爱乳业全系列产品完全遵循:《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通用技术条件》、

《GB10765-2010《婴儿配方乳粉Ⅰ》、GB10767-2010《婴儿配方乳粉Ⅱ、Ⅲ》标准。在产品标签标示内容方面,倍优倍爱婴幼儿配方

粉也完全按照GB13432-2013(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标准要求的内容:食品名称、配料表、热量、营养素(蛋白质、脂肪、碳水

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包括微量元素)、净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食用方法、贮藏方法以及

适宜人群。婴儿配方奶粉标签上还应标明“婴儿最理想的食品是母乳,在母乳不足或无母乳时可食用本产品”。适宜零至12个月婴儿食用

的婴儿配方粉,须标明“6个月以上婴儿食用本产品时,应配合添加辅助食品”;较大婴儿配方粉,须标明“须配合添加辅助食品”。 标签上

不能有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不能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术语表述。

       GB13432-2013与GB13432-2004相比,主要修订以下内容: 
       1.修改了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定义,明确其包含的食品类别,明确了标准适用范围。 

       2.参照国际标准,增加不应对0-6月龄婴儿配方食品中的必需成分进行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的基本要求。如(藻油DHA/AA:

可促进脑细胞的发育,增强智力;促进脑细胞网络的形成,增强记忆力;它们在大脑皮质和眼睛视网膜中的含量很高,是大脑皮

质的重要组成成分,可形成视网膜的感光体,促进视力的发育).

        3.修改了能量和营养成分的标示方式和允许误差范围等要求。(如:能量和营养素的标示方式,单位为千焦【KJ】; 应标

示每100g食品的能量值。 

        示例:1966kJ/100g 
        注:食品的能量是指食物中能提供燃烧热的能量,即热能。 
        4.合并了允许标示内容和推荐标示内容。 
        5.修改了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含量声称要求和功能声称用语,并根据国际惯例,删除能量和营养成分的比较声称。 
        另不应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内容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特殊膳食用食品作为食品的

一个类别,虽然其产品配方设计有明确的针对性,但其目的是为目标人群提供营养支持,不具有预防疾病、治疗等功能,因此

GB13432-2013明确要求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不应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倍优倍爱奶粉新包装在依据GB13432-2013标准,不改变原有营养成分的前提下,也为适应国产奶粉形势的需要,使广大代

理商更有助于销售我公司奶粉,我公司特对产品包装及配方升级,具体如下

     1.倍优倍爱新包装营养成分表值由老包装的范围值变换为准确值。具体数值以新包装上新营养成分表为准。

     2.倍优倍爱新包装在配料表方面区别于老包装,更清晰的表达出配方元素与加工工艺。(如添加生牛乳等主配料表明是湿法工

艺)。

     3. 在产品包装右侧中产品的主营养素在宣传用语上有所改动。如具有促进脑部发育与视力发育的(藻油DHA和AA)、(叶黄素

)、五种核苷酸;增强宝宝体内有益菌的(益生元GOS+FOS)营养素不再显示在包装上。【注:这些主要营养素因GB13432-2013

标准未显示在包装上,但新老包装的配料、营养成分添加完全一致】。

     4.倍优倍爱较大婴幼儿配方奶粉及幼儿配方奶粉新包装在配料表里添加麦芽糊精、白砂糖添加剂(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内的添加量)。

卫生部将麦芽糊精列为食品包括婴幼儿乳粉营养添加剂允许使用;国家卫生部发布的乳粉及婴幼儿乳粉标准规定,婴幼儿奶粉中碳水化

合物含量需达到49%-65%,提供碳水化合物的原料可以是乳糖、麦芽糊精、低聚果糖等,所以较大婴儿乳粉及幼儿配方乳粉中添加麦芽

糊精、乳糖不会影响奶粉中蛋白质、脂肪和其它营养成分的含量指标。